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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JEFF臨時半夜被叫到公司去,原來是因為老闆對於他們私下
做小生意一事很不滿,將相關人員全叫到公司來個三堂會審。

說穿了,小生意不過是因為興趣所衍生出來的拍賣事業,既沒用
到公司資源,也沒將公司的任何資料外洩,更沒有利用公司名義,
從事非法事情。

對啦,真正說不過去的,就是有時會利用上班時間來處理這些事宜。
(O.S.: 但有誰能百分之百保證在公司八個小時,真的全部拿來做
           公事? 誰沒講過私人電話? 處理私人的事?)

老闆說:

已經拿出二千萬要來申請所有相關人員資產假扣押~
律師都已經找好了,所有人員的電腦全部徹走~
PROJECT做不出來,就是因為你們都在搞這些,擔誤到了~
現在做的PROJECT繼續完成,待完成後若有賺錢,所有人員全
部徹換~
若PROJECT做不出來,頂多損失二三千萬,公司收一收,他也
不放在眼裏~
在台X認識很多有頭有臉的人,以後要讓大家混不下去~
.
.
.

但仔細想想,有這麼嚴重嗎?
雖然這不是對的行為(利用上班時間來處理這些事宜),但有嚴重到
要訴諸於法律嗎??!!
不過就是小小員工想要多賺一點外快而已啊!
不過就是小小員工,為何要趕盡殺絕?
重點是: 他們在做這件事,從一開始就有讓你知道啊!

他們千錯萬錯,只錯在利用一點點的上班時間!
他們千錯萬錯,只錯在將你視為朋友,沒真正提防你!

你問他們: 那你們覺得怎樣?

律師、法律這種話都說出來了,你還要他們怎樣?
話都說那麼難聽了,你還要他們怎樣?
槍都指在他們頭上了,你還要他們怎樣?

不懂~

小錯在先,鼻子摸了摸也就算了,其它的一切,就看你們如何收尾了~
你們損失的,只是一位真正的好人才!!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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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ylittle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